登记上牌期限
从即日起至8月底,各地交警部门对现有的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虽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但在过渡期内允许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登记。
9月份开始,各地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再进行登记上牌。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严格按照《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进行登记上牌。
登记上牌范围
登记期间,各地将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绿色号牌)。
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黄色号牌)。
登记上牌所需资料
按照《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和《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电动自行车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应当交验车辆,并提交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交易凭证等车辆来历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车辆进口凭证。
登记上牌网点
为便于登记上牌,全省共设置登记网点515个,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以在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属地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以及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
附件: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网点